第一,用 HBC12 -2002 方法計算的 VOC 值不因水分的多少而改變。而按國標計算的 VOC 值因含水量的增加而降低。
第二,如果按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對 VOC 的限值 200g / L 計算,那么內墻涂料中有機揮發物含量將近 20 %,只比溶劑型涂料 VOC 限值 500g / L 低 60 %,這與研制水性涂料的初衷 ( 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) 相悖。由此得出,若非內墻涂料的 VOC 指標制定的不合理,就是計算方法不合理。
不同測試方法造成 VOC 的差異
除上述因計算方法造成 VOC 的差異外,測定方法的不同也是造成 VOC 差別的一大因素。 VOC 是揮發分、密度、水分這三項測定結果計算得出的,下面就不同標準對這三項的測定結果進行比較。
從測定結果看,揮發分 ( 最大相對偏差 1 . 62 %) 、密度 ( 最大相對偏差 2 . 02 %) 以不同標準測定的結果相符合,而水分 ( 最大相對偏差 18 . 42 %) 的測定結果相差較大,雖然這兩種方法都劑中游離水或結晶水的測定。不適用于能與卡爾•費能測定水分,但是對不同的產品是有選擇的。 GB 606 休試劑的主要成分反應并生成水的樣品,以及能還原 -88 水分測定通用方法 ( Karl Fischer 法 ) 中規定了此碘或氧化碘化物的樣品中水分的測定。測定方法的適用范圍,適用于部分固體和液體有機試。
以下三個理由,說明在測定 VOC 時利用 Karl Fischer 法測水是不合理的。
水性涂料中的體質顏料如白炭黑、云母粉、高嶺土、滑石粉、膨潤土都含有一定量的結晶水。如果涂料的配方中含有這些體質顏料,其結果包含了涂料中的水及這部分結晶水。 在用 Karl Fischer 試劑滴定試樣時,試樣溶 液出現結塊、結片現象,對此現象還找不出原因 ( 無法做出解釋 ),在不能確定其是否影響水的測定之前應慎重使用此法。 影響 VOC 測定的因素 樣品均勻性對測定 VOC 準確性的影響 : 由于 水性涂料的特點,測定時所取試樣是否能代表涂料整體就成為影響 VOC 值準確性的主要因素。如何 使水性涂料樣品均勻,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提供了如下試驗結果 : 分別在 5L 、 1L 包裝的白色涂料中加入一定量的顏料,用振動混合機 ( 型號 : SO -40a 0 . 75 功率 / kW) 混勻樣品和人工混勻樣品進行比 較。均勻程度是以下述試驗判斷的 : 在 1L 、 5L 包 裝乳膠漆中加入 1 % 的黑色漿,并進行混樣。取不 同時間混樣的涂料用 150 μ m 涂布器在 13cm × 15cm 的白紙卡上刮卡,流平 5min 后放入 55 的鼓風干 燥箱中干燥 15min,用 CE -7000A 儀器進行測試 ( 光源為 D65 光源 ) 。相鄰兩個時間段的涂料色差 平均值相比 < 0 . 05 則認為混樣均勻。振動混樣器 耗時 3 分鐘混勻樣品,人工耗時 ( 5L 包裝 ) 25 分 鐘、 ( 1L 包裝 )6 分鐘混勻樣品。根據上述結果要 求從整包裝抽取涂料樣品時,尤其是從大包裝 ( 5L 以上的包裝 ) 抽取樣品時要考慮上述實驗結果 的要求。如果送到檢測單位是大包裝涂料 ( 5L 以 上的包裝 ) 實驗人員應考慮測試樣品的均勻性。
VOC 值是否合理依據測試步驟是否合理,也 就是說在保障樣品均一性的同時,采用合理的測試方法,并統一 VOC 值的計算方法,以消除因不同 標準造成的 VOC 值的差異。